澳洲这个新规定杯具大了:卖房10%先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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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澳洲财政部正在拟定的一个房产税务新规定:非澳洲税务居民在出售价值$2.5百万的澳洲房产后,买家在支付房款时,将有权也有责任扣留10%的款项上缴税务局。

财政部表示,澳州人有权有义务扣留海外人士出售澳洲房产的10%房款,作为与缴税上缴澳洲税务局。这将成为澳洲税务系统征收海外人士房产增值税的一个有效手段。

新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新规定虽然还在斟酌,但是通过执行已成必然。

该项设想最早是由前工党政府在2013-2014年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去年11月爱波特政府上台后立刻表示会保留这一设想,并着手完成细则。因此,这一设想最后成为新规则在2016年7月1日开始执行,几乎是必然的。

新规定将要求价值$2.5百万房产的买房人在确认卖方是海外居民的时候,立刻扣留10%的房款,直接上缴税务局,作为增值税的预扣款。

重大责任落在买房人头上:

虽然海外卖房人面临立刻被扣10%房款的命运,但是真正重大的责任却落在了澳洲买房人的头上。

根据设想中的规定,买房人必须做功课判断卖房人是否属于海外税务居民,并根据判断决定是否扣留10%的税款上缴税务局。如果买房人没有能够扣留应扣款项,既可能代人受过,面对税务局的处罚。

不管你是卖房人还是买房人,只要你是经手$2.5百万房产交易的富豪,都有更多手续要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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