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下午3时许一度举紫旗及蓝旗警告
据香港“星岛网”报道,香港55名反对派分子参与去年7月中旬所谓的“35+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今年初被捕,其中47人昨日被落案起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今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逾百名香港市民今天一早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外排队准备入场听审。在场有警员戒备,并配备紫旗,警方以限聚令呼吁在场人士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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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align: center”>47名被告
报道称,下午3时许,大批身穿黑衣、未能进入庭内的抗议者继续在庭外等候,期间,有人在法院内外,隔着一道幕帘大喊“港独”口号。警方曾举起蓝旗及紫旗警告,称在场人士有可能触犯“非法集结罪”,还表示他们所高叫的口号或会触犯香港国安法。警方其后封锁有关区域,并要求他们立即离开,否则进行拘捕。
据香港“东网”报道,案件在香港西九龙法院第1庭处理。戴耀廷、黄之锋、林卓廷、毛孟静、朱凯迪、岑敖晖等47名反对派分子同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被控涉嫌企图滥用立法会议员的职权,不通过港府提出的任何财政预算,从而瘫痪政府运作,最终令特首辞职。
泛民组织所谓“初选”是为了选出最可能当选的候选人,一旦在香港立法会有至少35名议员时,他们就可以主导有70个议席的立法机构。而整个阴谋的歹毒之处是为了实现一个更广泛的“揽炒(同归于尽)十部曲”计划,其设想是利用他们掌握的席位拒绝向特区政府拨款及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辞职以及中央政府干预;然后酝酿“街头强烈抗议”,并制造所谓“流血镇压”,促使西方反华势力对中国实施政治和经济制裁。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2月28日对环球时报-环球网表示,去年发生的“初选”涉嫌触犯两类法律:一是违反香港本地选举法,因为香港在法律上不存在“初选”,更不存在戴耀廷等人搞的所谓“35+初选”;二是涉嫌触犯国安法,一系列操作均符合国安法中有关勾结外部势力、颠覆国家政权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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