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中文网)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周二开庭审理黄之锋及社运人士古思尧2019年10月5日在铜锣湾参与非法集结一案。
现年24岁的黄之锋因为正在服刑,由四名惩教人员押解入庭。法院判决两人罪名成立,黄之锋获刑4个月,古思尧则被判5个月监禁。非法集结最最高刑罚是三年有期徒刑。
除了非法集结罪名外,黄之锋还被控“在未经批准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香港Now新闻报道称,黄之锋此前已经承认两项控罪,其代表律师辩护称,黄之锋当时戴口罩不是为了隐藏身份,而是打算接受外国记者访问时表达反对《禁蒙面法》的意见。报道援引法官邓少雄指出,虽然黄之锋案件的规模和程度不及周庭包围警察总部一案,但黄之锋是本案中的标志性人物,期间接受传媒访问,考虑其认罪及两项控罪同期执行,判刑四个月。
立场新闻报道称,黄之锋步入羁留室前曾向公众席高呼“大家辛苦了”,支持者也向其挥手。
“唐人街”Fb每日分享澳大利亚精选新闻,让你随时随地知道澳洲最新 @玩乐、@移民、@生活资讯:https://www.fb.com/news.china.com.au/
【欢迎新闻爆料,洽谈合作!】微信订阅帐号:news-china-com-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