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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的好生活绝不在美国!《北京人在纽约》作者在美国遭痛批‏

By Leung

October 30, 2015

《唐人街》-澳洲华人的官方媒体

最近,环球时报对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作者、美籍华人曹桂林先生的访谈录《你要的好生活绝不在美国》在美国华人中火了,这种火绝不是像那句“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一样的脍炙人口,而是招来了激烈且广泛的批驳质疑。我大约统计了一下,在曹先生访谈文章后面留言的美国华人中,大约有90%的人是在反驳曹先生的一些说法的,以下是一些典型的截屏。

这些留言虽然个别未免有些过激,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看法就是曹先生的说法比较片面,如果曹先生只是在谈自己的经历也就罢了,毕竟曹先生以中文写作为生在美国不免流于“边缘人”,难以融入美国文化,一些看法不免隔靴搔痒,但问题在于他把自己的经历概括成了华人的总体遭遇,这就难免失真了。也因此我收到了大量的华人网友留言,请我就曹先生的一些说法给予澄清。

第一次读该访谈,读到第三段我便看不下去了,因为错误太多。以这句话为例,“美国人终其一生积累的财富也就是五、六十万美元,65岁退休了,房贷还完了,最终就剩个房子,得把房子卖掉才会有这个数。死后遗产税又扣掉很多,你说亏不亏?”这句话传达的意思很明显,五、六十万的遗产是要扣掉很多遗产税的。那么真相呢?

说到在美国的遗产问题,就不得不提美国的赠与税(Gift Tax)和遗产税(Estate Tax),它们是美国政府为了调节社会阶级之间差异所设立的税种,主要适用的人群是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人。美国人生前的免费给予他人的行为受到赠与税的约束,去世后财产分配的行为受到遗产税的约束,因此这两个税事实上是统一的。赠与税分为年赠与额度限制和一生赠与额度限制,目前是一年14000美元不需要申报也不占一生赠与额度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赠与则加倍。一旦赠与超过上述数额,则需要在税表中进行申报披露,且占用一生的赠与。赠与税现在一生的赠与额度为512万美元,夫妻双方一共1024万美元,如果超过这个数字核定税率为35%。显然这个额度的数字是比较高的,基本上只影响1-2%的美国最富人群。而遗产税是赠与税的延续,目前其一生额度也是512万美元,夫妻双方一共1024万美元,这个额度是和赠与税共享的,即一个人生前赠与的数额要从这个额度中减去,才能得到遗产税的一生最终额度。

很显然,按美国的税法,五、六十万的遗产离要扣掉遗产税的距离还差得非常非常远的,曹先生这句看似不经意的一句“死后遗产税又扣掉很多”不知是故意而为,还是真的就不懂美国的遗产税,美国真正担心遗产税的是像丫丫爷爷奶奶那样的群体,退休是靠工作时投资建造的大片商业公寓的收入,而他们才需要考虑怎么尽量减少丫爸兄弟姊妹们继承时的税务问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曹先生还略去不提的是,美国人退休后每个月还有联邦提供的社安保险费、免费联邦医疗计划等收入,在五、六十万资产的基础上依美国的物价这些人是可以过得很好的。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美国最普通人的生活景象是不应该拿来和来美国买房的中国土豪相比的。

这些年,来美国定居的华人越来越多了,而且这些华人在美国的地位越来越高。以亚裔总体为例,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最新年度报告,在2014年的贫困人口中亚裔所占比率最少,而且亚裔家庭的收入中位数也领跑其他族裔,高达74297美元,比全美家庭收入中位数53675美元还高出了2万多元。劳工部发布的有关亚太裔居民的调查统计也显示,从总体上看,亚太裔具有两高一低的特点,即工资高、周薪中间值为987美元(折算年薪51324美元)、教育程度高、失业率低(5.6%)的特点。很显然,华人在美国的安居乐业程度是很高的,而且各行各业都有华裔能人,和曹先生所说的“大批移民在混”的说法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在哪里居住,不过是一种个人选择,对包括曹先生在内的每个人都适用。但曹先生在访谈最后说,“当年美国好,我到美国闯荡,现在中国环境这么宽松、舒适,我就多回中国来。在海南、东北、北京,哪个季节好我就在哪里待着”,于是因此界定自己是 “人生大赢家”的说法却很值得商榷,因为这种“人生赢家”的价值观是很有问题的,人活着总应该有一点责任,我们这些移民虽然离开了祖国,但还是应该为祖国的发展做出能做的贡献,这其中就包括负责任地告诉国人一个真正的美国,真相不过就这么简单而已。

延申閱讀:

人民日报:这个人有资格告诉你,你要的好生活绝不在美国!

文章转载自《 财融法故事汇》《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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