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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 美国宪法:彭斯到底有没有权力推翻选举人票结果 | 澳洲唐人街

美国国会将在1月6日稍后时间,确认拜登(Joe Biden)当选。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在社交网络上表示,副总统彭斯(Mike
Pence)有权力推翻选举人票决定,但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彭斯并没有权力这样做。

图为10月25日,副总统彭斯在北卡罗来纳州出席大选拉票活动。(Reuters)

彭斯作为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在参议院出现两党票数相同的情况下,可投下决定性一票左右结果。但在确认总统当选方面,他并没有权力干预选举人票决定结果。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参议院议长会拆开写有选举人票名单的信封,然后根据名单进行点票,宣告有关结果。同时根据1887年的《选举计算法》(Electoral
Count Count Act),限制了参议院议长的权力。参议院议长不可干预选举人票决定,或否决有关的结果。

也就是说,彭斯作为主持人,进行的选举人票点票与宣读结果,只是程序仪式上的一部分。

美国《纽约时报》报道,彭斯已向特朗普表示,他没有权力推翻选举人票的结果。

而根据第十二条修正案,若选举人票无法确认哪位候选人胜出大多数,则会由众议院另行投票决定。但由于各州已根据11月3日的大选结果进行选举人投票,拜登已获得306票的大多数,票数已无法改变。

尽管共和党有议员可对选举人票结果提出反对,但要否决选举人投票结果须要两院通过,而民主党正控制着众议院,因此拜登如无意外将会被确认成为新任总统。假若彭斯执意推翻结果,将引发严重宪政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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