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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MSO负责人与取消演出的钢琴家达成和解

前墨尔本交响乐团首席执行官索菲·加拉伊斯(Sophie Galaise)在钢琴家杰森·吉拉姆(Jayson Gillham)对墨尔本交响乐团(MSO)提起的歧视案周一开庭前,已与吉拉姆达成和解。

和解条款保密。吉拉姆的律师迈克尔·布拉德利(Michael Bradley)表示,上周已与加拉伊斯的律师达成原则性协议,和解协议正在最终确定中。

前MSO负责人与取消演出的钢琴家达成和解
左:钢琴家杰森·吉拉姆。右:墨尔本交响乐团总经理索菲·加拉伊斯。

加拉伊斯与墨尔本交响乐团首席商务官盖伊·罗斯(Guy Ross)去年8月取消了吉拉姆的演出,原因是吉拉姆在早前的一场独奏会上公开指责以色列蓄意杀害巴勒斯坦记者——以色列否认这一战争罪行。

如果加拉伊斯被认定因吉拉姆的政治信仰而歧视他,根据《公平工作法》,她可能需向吉拉姆支付最高18,780澳元的罚款。

罗斯目前仍被吉拉姆单独起诉,可能仍需支付这笔款项。墨尔本交响乐团可能需支付最高93,900澳元,澳大利亚交响乐团服务公司(Symphony Services Australia)也可能面临相同金额的赔偿,该公司负责吉拉姆与乐团的演出合同,也被列入诉讼名单。

吉拉姆未出席周一的临时听证会。他指控剩余三名被告违反了《公平工作法》第340条规定的“工作场所权利”,包括“免受非法歧视”的权利。他认为,根据维多利亚州的《平等机会法》,基于政治信仰或活动的歧视是非法的。

根据《公平工作法》,违反行为被视为“不利行为”,吉拉姆认为他不仅在合同演出被取消时遭受了这些行为,还在墨尔本交响乐团随后发送给订阅者的信息中受到指责,且乐团未按私下承诺公开道歉。

周一上午,墨尔本交响乐团由高级律师贾斯汀·伯克(Justin Bourke)代表,试图以吉拉姆为自由职业者而非《公平工作法》或维多利亚州《平等机会法》下的“普通法雇员”为由驳回此案。

首席法官黛布拉·莫蒂默(Debra Mortimer)对此提出异议,指出墨尔本交响乐团取消了吉拉姆的演出。

“取消行为可能告诉我们合同是与谁签订的,”她说。

伯克承认,墨尔本交响乐团与吉拉姆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合同关系可能是一个“可审理的问题”。

墨尔本交响乐团主要依据2015年Tattsbet诉Morrow案的判例,认为独立承包商不能被视为雇员,因此不受《公平工作法》保护。

吉拉姆的高级律师谢林·奥梅里(Sheryn Omeri)辩称,该法案涵盖所有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的工作,吉拉姆与墨尔本交响乐团的合同基于多项理由“隐含”成立,包括乐团为他提供钢琴演奏。

吉拉姆上周发现墨尔本交响乐团将提出这一论点后,强烈批评了乐团的立场。

“墨尔本交响乐团试图在法庭上回避事实,”吉拉姆在一份声明中说。

“他们辩称,由于我是根据特定类型的合同聘用的,我不应受到澳大利亚工作场所歧视法的保护。如果他们成功,这将创造一个危险的漏洞,可能剥夺数千名自由职业艺术家和类似合同工作者的歧视保护——不仅在艺术领域,还包括所有行业。”

莫蒂默法官周一下午保留了对吉拉姆案件是否继续审理的决定。

钢琴家杰森·吉拉姆与墨尔本交响乐团因演出取消引发的法律纠纷,揭示了自由职业者在工作场所权利保护中的法律漏洞。此案不仅关乎个人权益,也可能对澳大利亚各行业的合同工作者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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