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周四对于川普动用《贸易法》的“232条款”,向进口钢征收25%关税、进口铝征收10%关税的行为做出了裁决,认为川普该税征收并无不当,否定了钢铁进口商对关税的质疑。
根据《路透》报导,纽约联邦法院的三位法官组成小组负责这起依据美国法律对贸易行为提出的挑战,认为川普是在适当的时机采用了冷战时期的贸易法,在2018年时对大多数进口钢铁的国家征收25%的关税,对进口铝的国家则征收10%的关税,这些都是保护美国国内生产必要的措施,因此他动用《贸易法》的“232条款”限制威胁国家安全的商品进口并无不法。
纽泽西州的一家钢铁进口商“环球钢品”则在法庭上认为,用来征收关税的法律程序有缺陷,没有指定有效期,且对美国国家安全没有立即的威胁,川普在调整钢铝关税时,超出了自由裁量权的范畴。不过遭到法官小组反对,指出“第232条授予总统评估进口是否威胁国家安全的自由”。
法官小组认为,确定威胁是否存在时应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代表钢铁制造商的行业组织“美国钢铁协会”(AISI)也相当赞同这项判决,并呼吁美国现任总统拜登(Joe
Biden)继续维持这项政策,以保护钢、铝不会随着全球生产不断增长而造成过剩的问题。
AISI总裁凯文(Kevin
Dempsey)表示,拜登总统先前也承认全球生产过剩的问题,因此这些关税对国家安全非常重要。拜登也在日前驳回了川普在任期最后一天对阿拉伯联酋的铝关税豁免权,并指出他很有可能继续维持这项关税,“因为这是对我们国家安全利益所必要且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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