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news.china.com.au/wp-content/uploads/2021/02/20210218180600-602eac887d00d.jpg" title="7fdf48f44c398a83edbb9967e7a8e17c.jpg" alt="7fdf48f44c398a83edbb9967e7a8e17c.jpg"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为黎智英被押上囚车</p>
海外网2月18日电官司缠身的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020年底曾到香港高院申请保释获得批准,经律政司的上诉,终审法院最终裁定撤销黎智英的保释。2月18日,黎智英将再到高院申请保释,该申请将交由香港国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彭宝琴处理,预计需时3个小时。
据香港“东网”报道,根据香港终审法院的判决,香港国安法第42条为保释申请加入了更严格的门槛要求,“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是批准保释的先决条件,法官必须先确定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请者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如果法官在考虑保释条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后,认为没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请者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便应拒绝其保释申请。
73岁的黎智英早前因涉嫌欺诈及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落案起诉。他于2020年12月23日就两案一并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并获批准,律政司随即就此结果上诉至终审法院。香港终审法院2月1日开庭审理并听取双方陈词后,于9日上午宣读判词,5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决律政司上诉得直,黎智英保释被撤销,须即时还押。
2月17日下午,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一男子串谋黎智英涉协助李宇轩潜逃案件,被告陈梓华被国家安全处控告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协助罪犯”罪。香港警方也于2月16日晚,在赤柱监狱拘捕黎智英,涉嫌协助12名港人以非法途径逃离香港案件中的罪犯李宇轩潜逃至台湾。
据悉,李宇轩曾参与前称“揽炒组织”“重光团队”前线活动工作,幕后指示人则是黎智英、其助手MarkHermanSimon和陈梓华。该组织除了策划众筹逾1400万元港币、联络外国政党人士外,还曾在媒体上发表文章,内容牵涉呼吁外国政府制裁及打压中国和香港特区政府。其后李宇轩潜逃时,获得提供住所及交通工具被指与黎智英等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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