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维州警方Facebook
35岁的Jenna Ross在一个金融服务公司担任了4年的管理助手。她从公司窃取了16.5万澳元 ,用于她和朋友的开销。其中一名男子被已被判刑入狱,而法庭3月12日周五对Ross做出了判决,她只需要执行3年的良好行为令,一天牢都不用坐。
据澳新社报道,Ross于2014年4月4日被Suncorp公司录用,她只工作了6个星期就开始从工作中偷钱,一直持续了将近4年,直到Suncorp检查到了欺诈性发票,她于2018年3月辞职。
Ross早些时候承认了以欺骗手段获得经济利益的欺诈罪指控。她把从公司获得的钱花在朋友和熟人身上来“获得喜欢”——为女性朋友付度假费用,和男性建立“准浪漫”关系。
她用公司的信用卡购买了价值8万澳元的商品,并用Suncorp的钱购买了价值86,250澳元的礼品卡。
周五,法官Christopher Ryan在维州的一个县法院宣布判处Jenna Ross执行3年的良好行为令。“通常,犯有这类罪行的人应被立即监禁。”Ryan法官说,“我认为对你的判决可以被描述为仁慈。”
他说Ross女士有“强烈的被人喜欢的渴望”。并说Ross在偷东西时会感到焦虑和沮丧,但直到她的偷窃行为被发现后才寻求心理健康方面的帮助。
Ross一位心理医生告诉法庭,长期的抑郁状态是Ross犯罪的一个诱因,监狱的“压力”环境可能导致其心理健康状况恶化。
Ryan法官说,Ross已经偿还了公司65,000澳元,并“打算偿还所欠的所有款项”。
依照判决,她必须完成300个小时的无偿社区工作,其中包括完成心理健康治疗计划以避免其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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