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良苦! | 永久居留权 | 移民部长干预 | 移民法律从业者 | 澳洲唐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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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周笔者的文章主要是围绕移民法律从业者及移民官员的专业知识,读者看过后便会更加注意这方面,以便能够做出更好的判断!这周一,一名客户来探望笔者,她本身在三年前经她的亲戚(一名旧客户)推荐认识笔者,经笔者的帮助下获得合法居留,这个月可以提出永久居留权申请,可喜可贺。

记得她亲戚也是经过朋友推荐才认识笔者,当时大约是2009年,她的亲戚,是一名留学生,刚在厨艺班毕业。刚好碰上技术移民政策修改,而她的丈夫在澳洲是逾期居留身份,令她更感烦脑,不知如何是好,后经过朋友推荐找到笔者以资咨询法律意见。

笔者明白当时的新技术移民政策对毕业生十分不利,但影响也是有限,因为新政策出笼是有“过渡期的优惠”,就是新政策只针对新学生,她的申请批准时间较长而已,最后等待三年后便取得永居身份。笔者再通过“移民部长干预”的政策为她丈夫取得永居身份。虽然过程顺利但在申请等待时期,申请人经常向笔者查询审理进度,每当听到一些谣言,便神经紧张,要求笔者催促移民局加快她的审理,又要求笔者为她额外申请其它永居签证,每次笔者面对她都是不停重复,“只需等待”。原因是她的申请巳经符合移民法,签证是毫无悬念可以批出,只是时间问题。更何况她有过桥签证,可以工作,经营生意,上课及拥有医疗卡,出入境也方便,她根本没有必要乱花钱再另辟门迳申请其它签证,笔者明白她愿意再付出费用给予笔者办理新签证,但是这种行为并不是笔者可以接受的,给予客户最佳的意见是保障客户的利益,不能利用客户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从中取利,这是笔者及所有专业人士都要遵守的规则。

很多客户跟笔者的关系最终变成朋友,大部分都经常联系,有些在申请时,他们的孩子才几岁,现在长大成人,成为专业人士。对他们取得的成就,笔者内心也为他们高兴。很多时,他们有问题都会私人向笔者请教,笔者知道的都会给予建议。

好像Y先生,在他获得临居时期间,他在悉尼购买了一个房子。他在取得永居后便到海外发展。而他在海外的生意十分顺利并且计划长期居住在海外,他便希望把悉尼的房子卖掉。他向经营地产行业的朋友打听行情,发现房子巳经升值过佰万元。但朋友告知,他房子卖出后要交大约五十万的税款,就是说跟税局分享差不多一半的利润,除非他搬回澳洲居住。他为了解事情真相也向会计师查询,但回复都是一样。他内心十分犹豫,因卖房的利润可观,但要支付高昂的税款。幸好他最后向笔者请教,卖房税款的问题,笔者告知,他经营房地产经纪的朋友及会计师给予的意见都有问题。因他俩都不了解Y先生的签证情况,他最终听从笔者意见准备好一切,最终卖房所得利润都可以保留。

Y先生是一个十分好的例子,每次遇到有难题,都会找笔者分享,而他也愿意接受笔者意见。但笔者有时回复一些意见给予其他客户朋友时,他们没有听取笔者的忠告。以致损失金钱,有些更犯法坐牢,感到十分无奈!

以上笔者所介绍的都是真实案例,每天都发生在笔者身边。笔者明白有的人来找笔者的目的,是希望笔者的意见跟他们是一致。得到笔者的肯定后,可以加强他们自己的信心,但最后竟然得不到笔者的认同,反而离笔者远去。笔者每次对客户及朋友所做所说的都用心良苦,希望客户得到最佳利益。读者要明白,很多事情的发生并不如人意,多请教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以避免损失金钱及签证申请时遇到麻烦。

读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纲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里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绍一书,虽然过时,但可读性高(签证的名字虽然改了,但条文内容没有大改变),特别是许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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