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一项新议案”SB-82″再次触动华人神经。议案一旦通过,未来所有不涉及持刀枪等致命武器抢劫,或没有造成受害者严重伤害的案件,都会由重罪降为轻罪。
根据2014年加州公投通过的第47提案,只要盗窃涉款不超过950元(美元、下同),只会以轻罪处理,最高处以一年监禁或1,000元罚款。由民主党加州参议员斯金纳(Nancy
Skinner)提出的SB-82议案,可算是第47提案的”升级版”,议案建议把原本最重可判处9年徒刑的抢劫罪(robbery),以小偷罪(petty
theft)处理,即以轻罪作出判罚。
议案指,在抢劫过程中,如犯人没有使用枪枝等武器,而受害者没有严重受伤,便可以视为轻罪;不过,法律上严重受伤的定义很狭窄,只要受害者没有生命危险,便算不上是严重受伤。
斯金纳表示,提出相关议案的目的,是希望具体阐明相关法律,使不涉及暴力的盗窃案件,不以暴力重罪处理。
议案除了引起加州华人争论,当地部份检察官及执法机构也反对议案。位于加州州府沙加缅度郡的柑橘高地市(Citrus
Heights)警察局,该局局长卢伦斯(Ron
Lawrence)表示,即使没有人身伤害,被抢劫的受害者仍然会遭受情绪和心理痛苦,没有理据支持这些暴力犯罪的人,只会被判简单轻罪。
曾担任检察官的洛杉矶亚凯迪亚市市议员郑博仁(Paul
Cheng)认为,去年针对亚太裔的仇恨暴力案件超过3,800宗,如果议案获得通过,未来不少商家和个人可能会更容易遭盗窃,其他犯罪威胁也恐会恶化。
加州参议院拨款委员会周一审议该议案,不少亚裔致电委员会,要求反对;目前,议案已交由财委会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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