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要与政府脱钩,完全推向市场,其债务等同于一般竞争性企业债务”。此前救市的所有政府文件都被废除。
国庆节前,四大行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贷款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这被 看作是政府房地产救市,这几天一直被一些人热炒。有人为银行救市奔走相告,讲这是中央政府救市,中央政府变了,继续走房地产支柱产业的经济老路,政府官员、开发商富豪又能大把赚钱了。
我则认为,大家更应该读读国务院办公厅10月2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发文全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味着我国以修明渠、堵暗道方式构建的地方债体系全面上路。意见明确规定:“对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要与政府脱钩,完全推向市场,其债务等同于一般竞争性企业债务”。
意见还特别指出:还债 中央政府不救助。谁举债谁负责,此次出台的意见突出强调地方政府偿债的“责”,明确“地方政府对其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分清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的边界,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
意见表明了四个态度:
一、房地产开发是商业项目,政府不得参与,不得从中捞钱获利。
二、既然地方政府都不参与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央政府更不会支持。将以商业项目进行对待。
三、地方政府从房地产项目捞得钱不能乱花,这是下一步反腐败的一个重要领域。
四、地方政府欠债不能从房地产捞钱归还。中央政府也不买单,谁欠债谁还。
总之,以前地方政府和这次银行救市的政府文件多少条都是错误的,谁出台的政策文件谁负责。这里中央划清了一个重要的界限,既从房地产里捞得钱都是非法的,都将列入反腐败之内。也表明中央已经谋划好了收拾房地产残局的对策。
令人值得玩味的是,关于地方债,媒体首先曝出的是地方政府吃喝打白条被店主追债。中央意见一出,在反腐败的形势下,欠债不能不还。政府官员下跪说没钱。中央和店主都逼债,地方政府砸锅卖铁也要还钱。
那么,房地产地方政府欠的人民的债,总有一天被人民追债,这可是数额巨大。比如国庆期间,业主就闹到上海房博会上,开展维权行动。房地产的维权,政府操纵高房价这笔帐应该如何清算,还没有开始。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银行就因操纵债券市场被 追债归还数千亿美元。中国政府操纵高房价的这笔债总会被清算。
现在地方政府和银行都公开站到救市前面,证据确实,罪责难逃。
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和炒房富豪操纵高房价从人民手里抢走的钱,要归还到人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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