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个月,很多澳洲巨额投资移民的潜在申请人都比较关注的新的居住政策。目前,移民局给出了更明确的说明。
澳洲SIV签证已经出台两年的时间,其宽松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多投资移民者的青睐。之前一直受争议的是作为巨额投资移民的附属申请人是否也要满足在澳洲居住的条件才可以拿到绿卡。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移民局今天发布的最新消息。移民局给出的文件显示,澳洲巨额投资签证的主申请人居住条件同之前一样,未发生变化。不同的是,如果主申请人无法满足居住条件,那么可以由附属申请人(仅限配偶)替代。替代条件是:配偶每年居住至少180天,即四年满足720天的居住时间也可帮助全家拿到澳洲永久居住权。
另外,根据这一新的政策,还有一些常见的问题,解答如下:
1. 如果主申请人满足每年居住40天的条件(4年住满160天),附属申请人还是否需要满足居住条件?
答:不需要。在主申请人满足居住条件的情况下,对于附属申请人再无居住要求。
2. 若主申请无法满足每年40天的居住要求,可以怎么做?
答: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可以由配偶替代主申请人满足新的居住要求,即每年居住满180天,4年累计居住满720天;
第二种:主申请人可以申请延长临时居住的时间,延长期为两年。则需要满足6年累计居住满240天
3. SIV签证的主副申请人可以互换吗?
答:不可以。
新的政策会在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从最新的解析可以看出,澳洲移民局对于巨额投资申请人的居住条件是给予了更宽松的政策,准申请人可以吃一颗定心丸了。
唐人街精选自中联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