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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可能没想到,7月最后一天挂网公开征求意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会引发市场如此强烈的反应:剁手党们纷纷担心自己再也不能买买买了!
究其原因,是有市场人士将其中第二十八条解读为,第三方支付账户最高支付额度仅为5000元。
央妈只好在8月1日一大早公开作出回应:网购限额五千仅针对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虽然实行限额管理,但还是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付款需求的。
但实际上,不论是从央行角度,还是对于行业来说,限额还真不是重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第三方支付实际上只规定了两件事:限制经营范围和限制交易金额。
从央行的立法意图看:第三方支付(支付宝、财付通、汇付天下等)不能银行化,不能银联化,支付机构不能通过转账等业务,把银联的事都给干了,第三方支付就是个支付通道。
支付机构要发展创新业务,要么你就申请银行牌照,要么申请银联牌照(目前均已放开),按照金融牌照的管理办法来做事情,而不是打着创新的幌子,来打擦边球,这样会是对守法机构的不公平。
因此,不得不说,腾讯和阿里又走在了前面:分别拥有了银行牌照,前海微众银行和浙江网商银行。接下来,它们或许可以考虑申请清算牌照,成为另一个银联。
下面是澎湃新闻整理的关于正在征求意见的网络支付新规你需要知道的五件事。
问题一:央妈真的要限制我网购,单日最多花5000元?
答:首先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对一年20万还是单日5000元的限额管理,央行针对的对象只有一个:使用支付账户中“余额”付款的交易。以用支付宝淘宝为例,如果消费者把钱打进支付宝账户,形成支付宝余额,使用这个支付就会受到央行这个额度的影响。
换句话说,对于那些直接选择用银行卡快捷支付的剁手党们来说,这一限额规定完全影响不到你“买买买”。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网银支付、快捷支付也不是无限额的,只是这一额度掌握在各家银行手中,额度不一,有几千的,也有上万的。
那《办法》中有关单日支付限额5000元的规定究竟是什么回事?
实际上,针对支付账户余额支付,央行总共划定了三个档次:1000元、5000元、还有不限额。剁手党们每天能花出去多少钱,取决于支付机构能够达到的安全等级。
其中,静态密码、一次性密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指纹等都是央行认可的支付验证方式。
最高版—无限额:交易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搭配另一种方式组合进行验证的,额度不限制,具体多少由支付机构跟客户自己协商决定。
不过,由于眼下电子签名在国内尚未普及,手机上装有数字证书的也并不多,所以想做到单日无限度支付,有些难度。以支付宝为例,它们也提供数字证书验证服务,但是,根据支付宝的介绍,申请数字证书后,只能在安装数字证书的电脑上支付。
普通版—5000元:两种方式组合验证,如通过密码及手机短信验证码实现的支付,就属于这一类,每天的额度是5000元。
简易版—1000元:如果只用密码、指纹或手机短信三种方式中的一个进行安全验证,或者干脆免去验证环节,单日的限额是1000元,这一版主要是为了满足在小额支付场景下对支付速度的需要,比如使用滴滴、快滴或者uber打车付款。
问题二:央妈对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支付,究竟影响多少人?能满足剁手党的支付需求吗?
央行在一大早的官方回应中,引用了来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一串关于使用支付账户余额支付的数据来解释:
61.3%个人客户全年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
如果仅仅是网购,受影响的人就更少了:72.31%的个人客户仅用于购物消费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5000元,99.72%个人客户不超10万元。
问题三:限额通过第三方支付购买理财产品等受影响吗?还能通过支付宝把工资转入余额宝、赚点零花钱吗?
答:影响是有的,最主要体现还是体现在额度上,即拥有消费、理财功能的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个人,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
如果遇到心仪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不想错过,也不难,超过20万限额的部分,还是可以选择银行账户来支付。
问题四:如果现有的支付账户已经有理财功能了,属于综合类账户吗?
答:在最新版征求意见稿中,央行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了分类:综合类支付账户和消费类支付账户。
两者区别在于,综合类支付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如支付宝、财付通账户等都属于此类。
而后一类账户的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并不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当然,想要新开这个能理财的综合类账户,门槛有点高,要么面对面完成身份核实,要么通过五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来证明“你是你”。
不过眼下大家的支付账户,很多都有理财功能,这个等于综合类账户吗?
这个央行暂时暂时还没有权威说法,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结束征求意见完成后央行严格实施,现有的支付账户需要同样完成上述验证才能成为综合账户,也就是说,你以后在买余额宝前,要“升级”你的支付宝账户的安全性。
问题五:《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那么P2P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还能愉快得玩耍吗?
答:按照上述规定,支付机构不能为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央行也没断了支付机构的活路,而是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
某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给澎湃新闻记者的解释是,是否受影响取决与第三方支付与P2P的合作方式,如果P2P的账户托管在第三方支付机构,那是不允许的;如果第三方支付是与银行合作,即资金存管放在银行,第三方支付提供账户系统设计和支付服务等,那受到的影响则还好。
毕竟央行也说了,这不会影响网络借贷等企业的业务开展,而且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符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文章轉載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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