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25日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修例风波”以来,已有超过20人(年龄介于12至48岁之间)因破坏港铁设施而被裁定罪名成立。其中,2人被判入狱26个月,2人被判入狱7周及合共赔偿23万元港币,另有2人被判入更生中心及赔偿超过14万元港币。
2019年10月初,香港特区政府实施《禁止蒙面规例》,“黑暴”分子破坏多区港铁站设施,2名黑衣蒙面青年潜入已被迫关闭的将军澳站内,用铁笔砸毁14块玻璃幕门,又将铁梯及铁锤扔下路轨。2人于早前承认一项入屋犯法罪,昨日(24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26个月。
法官练锦鸿直斥两人的恶行是破坏社会和谐及市民安居乐业的权利,并强调法庭必须向公众发出信息,不要误以为只要年轻就可为所欲为,暴力就是暴力,没有美化或合理化的余地,犯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香港警方也表示,犯法不会令人生变得更精彩,只会令你自己、你的朋友及你的家人伤心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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