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们的议员要么太过僵化,要么全被收买,要么太想将这些平台为自己所用,因此无法制定严格的立法。平台都说,“别怪我们——来规范我们吧。”然而他们也都在利用巨大的游说力量来抵制此种规范。
结果呢?“在中国人设计和部署数字科技以加强其威权统治体系的时候,西方仍处于妥协和矛盾之中,”祖博夫在上个月发表于本报的文章中写道。“这样的失败给民主体系留下了一片空白,其危险后果就是,20年来我们逐渐向民主治理约束之外的私人监控和行为控制体系倾斜。”
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希望,已经对这些美国大企业的巨大权力保持警惕的欧盟,已经强迫谷歌这样的搜索引擎允许欧盟公民从搜索中删除对他们不利或不准确的网络资料、并对边缘政党的危险更加敏感的欧盟,能够利用其作为全球最大贸易集团的影响力,向我们展示如何以民主的方式将我们的价值观投射到网络空间。
几周前,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发表了一封毫无保留的公开信。她指出,她在电视上看到了“愤怒的暴民冲击美国国会大厦。这些画面让我深感不安。……当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传播的信息对民主构成威胁时,就会招致这样的后果。”
她指出,去年12月,欧盟领导层向欧洲议会提出了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以确保“未来模拟世界中非法的东西在网络上也是非法的……我们也希望平台在其算法如何工作方面提供透明度。……我们还希望对互联网企业提出明确要求,让他们为自己发布、推广和删除内容的方式承担责任,”并减轻他们可能造成的系统性风险。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教授、《硅谷之外》(Beyond the Valley)的作者拉梅什·斯里尼瓦桑(Ramesh Srinivasan)告诉我,美国亟需效仿欧盟,制定数字权利法案,以“在言论自由和让仇恨言论及不知名来源的明显虚假信息大肆传播的算法之间建立正确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