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4|
11:05|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贝贝
事发新街口地铁站。资料图片
南京70岁的何老先生(化名)带着孩子,打算从新街口地铁站乘车。孩子属于免票范围,他刷卡后,小孩通过闸机,自己马上跟上去,但进站的一刹那,闸机闭合。老人称腹部被闸机扇门击中,造成腹部闭合伤、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回肠穿孔等症状。他认为,地铁公司未对乘客进站恰当引导,向南京地铁公司索要医疗费,未果,诉至法院。但地铁方称,已尽提醒义务,而且闸机扇门不会夹伤人,不该担责。前不久,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地铁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七成的责任,赔偿老人8万余元。
事件回放
带着孩子进地铁老人受伤肠穿孔
2012年6月底的一天下午,何老先生带着孩子,从南京市新街口地铁站乘坐地铁。因为孩子不到买票要求,属于免费儿童,老先生就让孩子在自己前面,打算刷卡一起通过。后来调出来的一段监控录像还原了当时的情形。老先生在进站闸机口刷卡后,孩子率先跑步通过闸机,老人紧跟着孩子身后要通过闸机。但就在这时,闸机扇门关闭,碰到了老人的身体,他也随即被阻挡后退,未能通过闸机。录像画面有些模糊,并不确定到底是扇门夹住老人,还是老人撞上扇门,但能看到老人腹部与闸机扇门的确有接触。
老人说,就是因为当时闸机突然关闭,夹住了自己腹部。受伤后,他赶紧到南京军区总医院就诊。医院诊断的结果是,何老先生为腹部闭合伤、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回肠穿孔等疾病,随后他还接受了回肠双造口等治疗。总共住院治疗53天,单是医疗费就花去了3.6万元。去年5月份,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何老先生小肠切除小于二分之一,构成九级伤残。老人认为,就是因为地铁公司没有提示,成年人带着孩子应该怎样通过,才导致他被闸机夹伤,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