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红星新闻从“江苏保姆闷死八旬老太”案被害人家属处获悉,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已对此案作出判决。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保姆虞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虞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老太的四个子女)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4余万元。
▲判决书相关内容
本案中,被害人是82岁、瘫痪在床的陈老太,虞某与陈老太的长女张女士相识十余年。死者家属起初以为老太系自然死亡,老太死后虞某还镇定地“教”家属处理后事,家属后来调取监控才发现老太系被虞某闷死。
案件发生后,保姆虞某作案动机一直成谜,一审判决资料显示,虞某在照顾陈老太几天后又答应他人在2020年5月3日做护工,而她闷死陈老太的日期恰好在一天前;虞某在接受审判时称,自己作案是“一时糊涂”。
监控记录下保姆杀人的整个过程
一审判决材料显示,虞某出生于1954年1月,作案时已年过六旬。据虞某丈夫马某证言,两人均系农民,2015年马某因心脏问题做手术花了二十余万,家中因此欠了不少钱,为了赚钱,他和虞某都到溧阳市人民医院做护工,一直做到2020年。
2020年2月,因虞某“串房、串楼层”的行为有较大防疫风险,医院发现其违规行为后,虞某和丈夫马某均离开医院,未再在该医院从事护理工作。
陈老太患病多年,案发前瘫痪在床、无法走路,子女通过中介公司为她找过保姆,但老太“不喜欢”第二个保姆,说该保姆“对她不好”,子女也就此询问过第二个保姆但“对方不承认”,为了取证,子女遂安装监控,后第二个保姆做满一月就离开。
而虞某和陈老太的长女张女士相识十几年,张女士知道虞某在医院做护工好几年,虞某告诉她因为疫情原因她不能再在医院做护工,还想“找护理工作”。在照顾陈老太的第二个保姆离开后,张女士就联系虞某,谈好每月工资3000元。2020年4月25日,虞某开始照顾陈老太,在家属印象中,虞某“表现好,很会照顾人”。
红星新闻记者曾实地探访位于溧阳市别桥镇的案发地。事发地点系老太太小儿子张某甲的房屋,为3层楼房。据周围的村民介绍,平日老太太住在一楼的一间房间里。
▲案发房屋。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摄
据张某甲回忆,2020年5月2日22时,他去看母亲,“当时母亲还好”,他就上楼睡觉。22:30左右,保姆虞某打电话给他说“你娘今天不对劲”,他下楼时看到母亲张着嘴、呼吸很重,口内有呕吐物,眼睛闭着,他和母亲说话,母亲没有回答,虞某就让他上楼,他上楼后虞某就把房间门关上了。当晚23时,虞某打电话给他,他下楼走到房门口,虞某说“你娘走掉了”,他走到床头发现母亲已没有呼吸,便给姐姐和哥哥打电话说“母亲去世了”。
据媒体报道,张女士称,她们一家人都被保姆虞某一贯的良好表现给蒙蔽了。面对痛哭流涕的一家人,虞某没有丝毫慌张,甚至还镇定地教一家人怎样去处理后事,“她让我嫂子煮鸡蛋给她吃,说这是风俗,还让我们给她点儿‘礼钱’,当时我们都觉得这是应该的,还对她心存感激呢。”
老太的女婿张某乙得知老太的死讯后觉得不对劲,他在事发前的5月2日下午时还为老太剪头发、喂鸽子,他拿起手机回放监控,看到了老太去世的真相。“实在是让我们家属悔恨和愤怒,”张某乙认为,他们和虞某同住一个镇,算得上街坊邻居,“我们根本想不到一个熟人,会做这样丧尽天良的事。”
▲案发监控所摄画面。图据《现代快报》
监控视频显示,2020年5月2日22:06,老太太的小儿子张某甲离开母亲的房间;22:11,虞某拿起毛巾捂住老太太面部;22:24至22:27,虞某一直坐到老太太的胸口上扇扇子,任由老太太挣扎;22:30左右,虞某打电话让张某甲下楼;张某甲离开后,虞某又多次坐到老太太胸口上;23时,虞某再次给张某甲打电话。
2020年5月12日,溧阳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2020年5月3日凌晨1点接到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陈老太因病瘫痪在床,家人雇佣了保姆虞某(女,67岁,本市人)照料其生活。5月2日晚,虞某采取用衣被蒙住陈某头部,坐在陈某胸口、头部等手段致其死亡。虞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5月12日,溧阳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
[证人证言]
保姆作案前曾“找到一个大单”
2020年5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溧阳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当时医院将医疗陪护事宜外包给了一家公司,到岗的护工都要进行健康体检和护理培训。而该外包公司的工作人员称,“虞某不是我们公司的人,她是黑护工。”
虞某的丈夫马某也证言,虞某做护工没有加入公司,是自己接病人;虞某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没有什么专业知识。2016年上半年起,虞某就开始在溧阳市人民医院做护工,最初护理的是一位狄姓老师,工钱是100元/天,直到其2018年4月去世。狄老师去世后,其家人还请虞某帮忙料理后事,并给对方派发500元“礼事钱”。其后,虞某接了几个短期护工活计,又接到一个长期的护工活计,直到疫情期间医院不允许串楼,虞某便跟丈夫一起回家了。
▲溧阳市人民医院。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摄
虞某曾经的雇主证言,其母亲狄老师住院后,请的护工虞某“护理得不错”,后来还给虞某加价至每月3500元。后母亲病情恶化,家里人把母亲接回家,到家不久母亲就去世了,虞某也帮着料理后事,家属给过虞某红包。该雇主称,曾听说虞某为了抢生意和其他护工闹过矛盾,一度还觉得虞某对钱比较看重。
证人吴某是某护工公司经理,2020年四、五月份,有一个护工因为想帮亲戚虞某“找活干”联系过他,后来一家医院有个单子需要安排护工,吴某联系了几个护工都没有空,就打电话给虞某问虞某是否有空,虞某说她在家没活干。虞某接下了这个单,并对吴某说“5月3日8点到”。据吴某介绍,当时的市场行情是160元/天,“好的话”180元/天。
案卷资料显示,被害人陈老太的长女张女士证言,2020年4月29日下午,虞某曾对她说已委托他人“找到一个大单”,自己可以去医院做护工了,在医院做护工每月有3300元或3600元,张女士挽留虞某并表示“可以出与别人同样的钱”,虞某没有说什么就继续干活了。2020年5月2日,虞某告诉张女士称医院有个大单等她、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她马上要走了,张女士劝虞某留下,虞某没有反对。
虞某丈夫马某证言,2020年5月2日白天,他接到妻子电话说医院有户病患人家催她去做护工,他跟虞某说要征得正在照顾的老太家人的同意才能走。其后,他给虞某打电话,虞某说那户人家现在不同意她离开,他说“人家不让走的话你就先做着”。
张女士称,母亲去世后,她赶到弟弟张某甲家中,虞某曾在2020年5月3日凌晨不到1点的时候提出早上8点要去医院上班,有家属还曾准备送她回家。后来,她接到妹妹的电话,妹妹说,老太是被虞某害死的,她还不相信,等妹妹和妹夫赶到,他们一家人在卧室看监控,虞某还在客厅折“元宝”。
▲被害人陈老太生前所住的房间。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摄
张某甲证言,他看到视频后非常震惊,之后当面质疑保姆虞某为什么要将他母亲闷死,虞某不承认,家人告诉虞某房间内有监控,虞某“吓得不说话了”。
张某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虞某在开庭审理时认罪,并讲述了她接下2020年5月3日上班单子的情节,称自己“一时糊涂”杀害了老太,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法院最后认定的事实为,虞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虞某归案后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但鉴于虞某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不予从宽处理。
2021年4月11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虞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虞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4余万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人(陈老太的四个子女)的其他诉讼请求。
4月30日,张某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属的诉求一直是判处虞某死刑,今日收到判决书后,对判决结果满意,“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算是给社会的一个明确的交代。后天就是老太的忌日,可以告慰亡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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