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多次因新疆议题遭其他国家施压。
德国之声:中国外交部长王毅本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言时称,中国欢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访问新疆。不过,高级专员巴切莱特曾表示,她的办公室继续要求的是可以不受限制地去新疆考察。如果事实是像王毅所形容的,为何目前为止联合国人权专员还无法到新疆考察?
海彦: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在2020年12月明确表示,她希望有一个技术团队能出访新疆,为她的访问做行前准备。对联合国丶联合国专家丶民间社会与维吾尔团体来说,这是关键的一步。尽管中国声称「到新疆参访的大门是敞开的」,但任何访问都必须符合独立和无障碍访问的基本标准。
虽然与新冠疫情有关的旅行限制使进入中国变得更加困难,但我们认为,根本的挑战是中国拒绝遵守国际规则,包含拒绝接受联合国在2018年9月提出的有意义访问条件。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应对此进行评估,并确保她仍能在防止严重侵权行为的前提下,到新疆执行任务,参与有意义的公共外交,并启动远程监测和针对局势发布报告。否则,她将面临被中国利用的风险,而中国严峻的人权局势也未能解决。
德国之声:王毅还引用《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来叙述中国在处理新疆议题时使用的反恐措施。这些言论无论是对中国公民,还是中国的盟友来说,都是非常有说服力的。您如何回应中国的说法?
海彦: 王毅的作法是针对联合国的反恐指南内容进行「移花接木」的情况,北京试图粉饰他们在法律和实践承诺上都违背国际人权规范标准的事实。《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明确指出,「歧视丶治理不善丶侵犯人权和法治」是驱动暴力极端主义的主要因素,而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手段。
任何政策都必须以尊重人权和法治为坚实基础。根据联合国反恐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说法,中国的反恐法并不符合反恐法律和实践的最佳实践方式。相反地,中国的法律不仅侵犯基本权利,而且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少数民族的成员,造成越来越多的恐惧丶怨恨和疏远。
王毅还引用《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来叙述中国在处理新疆议题时使用的反恐措施。
如果中国政府试图利用联合国反恐指南来为其在新疆的镇压政策辩护,那么中国政府就应该全面听取联合国的反恐指南,包括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意见。但是,中国政府反而指责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恶意中伤和恶意猜测中国的想法。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信息很简单:为了反恐而侵犯人权不仅是非法的,而且会产生反效果。
德国之声:中国已经不是第一次把「人权」说成是少数国家的专利,而对其他国家来说,人权是种压力和双重标准。从中国自己的言论来看:中国支持「基于相互尊重和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的人权」。现在中国作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成员,他们会不会破坏联合国内部的人权机制?
海彦:就像欧洲或美国不能定义什麽是系统性的种族主义,中国也不能定义什么是人权。人权是一种普遍且不可分割的权力,人权是建立在国际条约和公约上的一种权力。人权的进步是一个集体的过程和结果。
过去四年里,中国试图通过其主导的决议或利用外交盟友来重塑人权叙事。但是,如果说中国在这方面的作法是完全成功的,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许多民主国家在接受国际监督并寻求建立更开放丶公正和自由的社会时,他们对中国试图破坏国际人权体系的行为也越来越有警觉。
这里面包含一些发展中国家,它们可能对公开「对抗」中国感到不舒服,但他们最终不会让中国轻易的操控联合国的人权机制,这一点在中国试图於去年9月通过一项关于「以人为本」的人权决议时表现得最为明显。在人权理事会投票前几小时,由于该决议缺乏发展中国家的支持而被撤回。联合国可能有其缺陷,但它在解决侵犯人权的问题,以及支持受害者和人权维护者等方面,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全球平台。
人权理事会的影响力部分取决于其合法性,让中国在人权理事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对於增长人权理事会的影响力并无助益。然而,同样重要的是,外界不该夸大中国能够发挥影响力的空间。成为人权理事会的成员使得中国拥有投票权,但与非成员国相比,这个身份并没有让中国拥有更多的权力。在极权主义与保守主义势力不断在全球扩张的情况下,中国试图影响联合国人权机制的作法,可能会为推动全球人权进步带来真正的挑战。
作为人权理事会的任何一个成员,中国也应该坚守最高的人权标准,不应该因为该国的国情而采用不同的标准。英国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本周在人权理事会发言时说,新疆的局势已经「超乎寻常」,所以联合国机制必须做出回应。他表示,若联合国要进入新疆仍然遥遥无期,人权理事会成员得要履行我们的责任,通过一项决议案来确保联合国官员能进入新疆。他的说法与50多名联合国人权专家以及全球300多个人权团体的公开呼吁是一致的。
德国之声: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前领导人曾经运用 「亚洲价值」的理念来反对「普世人权」。但中国并未提倡不同的价值观,而是对「普世人权」有自己的解读。你觉得当中国提倡的人权越来越强势时,中国版的人权可能胜过普世价值?
海彦:中国试图在人权理事会内推动的一些措施,包括关于「双赢」或「互利合作」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原理似乎与人权理事会的宗旨和任务背道而驰。然而,在过去的一年内,我们看到许多国家开始努力对抗中国所推动的措施。去年9月,一项中国提出关于「以人为本的发展」的决议未能在人权理事会中得到足够的支持,甚至无法进行表决,导致中国不得不撤回草案,让中国颜面尽失。目前中国似乎越来越没欲望推动该草案。
虽然人权理事会始终存在中国利用其影响力破坏基本原则的风险,但重要的是,其他希望维护国际人权的政府应该开始善加利用人权理事会和其他联合国组织。同样重要的是,各国政府要反驳让国家主权「凌驾于」国际人权条约之上的说法,或者在对话合作与联合国人权的基本作用之间不能取得平衡的相关论述。
在这样做的过程中,重要的是这些国家不仅要反击,而且要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加强人权,以表明人权如何不仅是一个原则或法律问题,而是解决结构性不平等丶除去歧视性制度丶建设可持续丶公正和有活力的社会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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