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尔士州税务局向Uber开出的8100万美元工资税账单,去年在零工经济中引发了巨大震动。
本周,Uber的律师詹姆斯·洛克哈特在法庭上诉中辩称,如果这一税务评估成立,可能会将零工经济中的“整个潜在客户开发服务”纳入工资税范畴。
去年9月,这家网约车公司在一审中成功击败了税务部门,证明其向司机支付的款项不受《工资税法》中有争议的承包商条款约束。然而,州税务专员已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其他行业——从安保、清洁和建筑服务到牙医、抵押贷款经纪人、金融经纪人、废物和回收承包商——则没有这么幸运,他们正在请求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在周五开始的议会调查中修改相关条款。
由于工资税法在澳大利亚全国范围内统一,其他州和地区可能很快会效仿新南威尔士州,对旨在防止避税的条款进行激进解释,以涵盖劳务派遣和类似雇佣关系。潜在负债可能高达数亿美元。
周一,洛克哈特告诉法庭,这些条款的意图是“平衡竞争环境”,而不是对“与传统雇佣关系毫无相似之处”的服务合同征收工资税。
为此,洛克哈特辩称,Uber只是一个潜在客户生成器,连接司机和乘客,并作为乘客支付给司机款项的收款代理。
“像约会应用一样”
法官们似乎并不信服。法官杰里米·柯克表示,Uber合同的“精心法律起草”“掩盖了现实”。他认为,网约车公司声称“推荐”车费给司机和乘客的说法“并未反映实际状况”。
或许最好的是,上诉法院院长朱莉·沃德法官在听证会开始时确认,没有人对某些法官偶尔使用Uber应用程序的事实提出异议。
法官克里斯汀·亚当森似乎对Uber的说法毫不留情,她将Uber声称运营潜在客户生成或介绍服务的说法形容为“奥威尔式”的。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约会应用,”她说,而乘客想要的只是从A点到B点。
洛克哈特回应道:“这不过是一种以高效方式连接司机和乘客的服务。”
柯克接过亚当森的约会应用比喻:“它做的远不止这些——(实际上它说的是)‘这是你要约会的人,你将为此支付这么多费用,并在10点结束’。它是高度结构化的。它不仅仅是生成潜在客户,它还管理整个关系。”
Uber支付被视为“工资”
法官理查德·麦克休指出,驾驶“对Uber来说并不是某种模糊意义上的好处,而是其业务的核心”。
洛克哈特同意这种好处是“巨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在为Uber提供驾驶服务,他们是在为乘客提供服务”。
在书面陈述中,州税务专员辩称,Uber向司机支付的款项在《工资税法》下被视为“工资”。
“如果司机没有搭载乘客,Uber就不需要向司机支付任何款项。因此……支付给司机的款项与驾驶工作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专员引用了托马斯和纳兹案,该案将工资税扩展到了在医疗中心工作的医生,认为只要支付是“与工作相关的”,就应缴纳工资税。
周二,州税务局的律师斯特凡·巴拉福蒂斯指出,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已立法为批量计费的普通医生提供退税,以弥补已支付的工资税,但并未修改承包商条款,这“隐含地确认”了对责任解释的正确性。
在议会调查中,采用直接雇佣模式的残疾支持企业Hireup辩称,工资税应扩展到零工经济,以堵住一个“完全合法”的漏洞,该漏洞每年使新南威尔士州损失约1亿美元的收入。
护理经济平台Mable则反对这一提议,警告称如果对独立承包商征收工资税,他们将被迫“通过提高费率将成本转嫁给客户”。
Uber以法庭诉讼为由推迟了其在议会调查中的出庭。法庭于周二保留了判决。